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

文化創意產業


何謂文化創意產業




何謂文化創意產業,簡單來說,就是源自創意或文化累積,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運用,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,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昇的行業。



文化產業或可被視為『創意產業』(creative industries)、以經濟術語來說,『朝陽或者未來取向產業(sunrise or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)。UNESCO認為文化產業的概念一般包括:印刷、出版、多媒體、聽覺與視覺、攝影與電影生產,亦等同於工藝與設計。對某些國家來說,這個概念也包括建築、視覺與表演藝術、運動、音樂器具的製造、廣告與文化觀光。



UNESCO主要將文化創意產業分成文化產品、文化服務與智慧財產權三項。文化產品指涉的是書本、雜誌、多媒體產品、軟體、唱片、電影、錄影帶、聲光娛樂、工藝與時尚設計。文化服務則包括了表演服務 (戲院、歌劇院及馬戲團)、出版、出版品、新聞報紙、傳播及建築服務。它們也包括視聽服務 (電影分銷、電視/收音機節目及家庭錄影帶; 生產的所有層面例如複製與影印; 電影展覽,有線、衛星、與廣播設施或電影院的所有權與運作等),圖書館服務、檔案、博物館與其他服務。



文化產業的特質



一般所謂的產業,其所重視的是市場佔有率、行銷策略、與產品開發,而它的生產量乃決定在供需法則及成本效益之平衡點上,因此只重視企業個體本身的盈虧,也就是企業本身的內部經濟效益(及投資報酬率),而文化產業除了上述的因素外,它尚有藝術性的、美學的表達,以及內在的省思問題,所以文化產業必須注意下列事項(文化產業的特質):



1、文化產品可以是現代的或傳統的,亦即只要獨特性即可,以創意為主,所以有人稱文化產業是創意產業,它不僅為需要而創造,甚至是為感覺而創造。

2、必須能夠吸引人,尤其是年輕人,由於文化是動態的,是一種生活的型態,倘若能引起年輕人注意,必可為地方帶來新生命及活力。

3、重視設計:不管是在包裝、生產上要設計出具有獨特吸引力,讓人感到舒適、喜歡進而產生樂趣,所以文化創意產業乃以設計為主體,從物件本身的設計至物件的包裝、行銷等等。

4、與節慶配合,以便吸引及留住人潮,來體驗當地文化特色,享用當地文化產品。

5、透過文化政策的協助,加強其國際競爭力,發展其獨特性。

6、文化產品必須具有故事性、傳奇性及典故,方能豐富消費者的生活、感動消費者的情感,產生獨特的消費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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